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比利时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Kingdom of Belg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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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比中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

驻比利时(卢森堡)中资企业:

近期,国内多个地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减少境外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严守安全红线;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当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根本上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 尽快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要按照当地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定,认真检查落实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排查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纠正和改进;二是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三是对涉及化工、油气等生产、运输、储藏环节的安全生产事故易发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四是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

各中资企业要在9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我处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重点企业的全面检查和对相关企业的安全抽查。

 

驻比利时(卢森堡)经商参处

201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