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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总体低于其它成员国——OECD评卢森堡财税政策
2006-10-31 10:20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今年7月5日,OECD发表了对卢森堡2006年度经济调查报告,财税方面的主要内容如下:

  目前,该国财政状况较好。税收方面, 各类税率总体上低于其他OECD国家。 对夫妇只有一份工资收入并有两个子女的家庭,其劳动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和社保费只占家庭收入的12.2%,而OECD 国家此项比率的平均水平为27.7%。与邻近的法国、德国、比利时三个国家相比,该国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负担较轻。公司所得税税率虽不是OECD 各国中最低的,但与成员国骨均标准相比相对较低,其中央所得税税率22%,另外加征4%的"团结税(从2006年1月1日起上调到5%),用于降低失业率,公司向地方政府缴纳的税收约只占经营所得的6.5-10%。从间接税看,该国VAT标准税率为15%,是欧盟各国此率最低的水平。对汽油和烟草课征的消费税税率也比其他OECD国家低。该国在2006年还废除了对个人课征的财富税,但对居民取得的年利息收入超过250欧元的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根据欧盟储蓄税指令,自2005年7月1日起对来自欧盟国家的居民取得的利息收入课征预提所得税,其税率前三年为15%,随后三年为20%,以后年度为35%。此税收入的3/4 返还给纳税人的所在国政府部门。尽管同国际水准相比,该国税负较轻,但税收占GDP 的比重不低于邻国,这主要受益于该国金融业活动相对集中,其生产力超过平均水平,雇员工资高,行业利润可观。据估计,中央政府27%的收入直接或间接来自金融业,而该业从业人员却只占整体就业人数的17%。此外,非居民在卢购买汽油和烟草也缴纳了数额可观的消费税。总之,该国10年来税收收入占GDP 比例较大,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财政年年盈余,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但是,2001年以来该国经济发展步伐减慢,尤其是金融部门的增速不如上世纪90年代,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也从8%降到4.8%。但公共支出在2000-05年年增速高达9.19%,而在90年代的此项增速只7.5%。 2004年该国财政首次出现赤字,2005年赤字为GDP 的1.9%,创历史新高。2006年,该国政府希望将赤字控制在GDP的1.5%-1.8%。由于经济复苏,金融交易日趋活跃,加上采取了新的税收措施,预算收入有望小幅增长。此外,该国严格控制社保支出,如鼓励使用常用药,限制医疗报销,鼓励残疾人就业等,计划将支出增长速度从前5年的9.1%降低到5.2%。同时,该国还放慢基础设施投资速度,但此类支出仍将占GDP的3.7%。

  (摘自《国际商报》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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