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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比利时瓦隆大区外贸和外国投资促进总署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6-12-06 10:34  文章来源:驻比利时卢森堡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比利时瓦隆大区外贸和外国投资促进总署( 以下简称“双方” )重申两国在双向投资促进方面存在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本谅解备忘录旨在中比经济合作混委会框架内进一步确立比利时瓦隆大区对中国投资和中国对比利时瓦隆大区投资合作的有关领域及投资促进活动。

 

涉及的内容包括:

 

信息交流与服务

双方将推动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以充分沟通以下信息:

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

投资环境;

潜在投资者信息、资信情况,现有投资者的投资状况与投资需求;

双向投资促进活动;

投资促进工作机制。

双方将为对方的投资者与投资合作伙伴提供所必要的信息与服务。

 

投资促进活动包括

有关企业、机构的投资信息与联络;

投资促进研讨会;

投资促进团组的互访;

参与双方的投资贸易洽谈会;

对双方的投资网站进行链接,共同举办各种网上投资促进活动;

投资促进项目的开发、包装、促进、生成等其他投资促进活动。

 

优先发展的领域

中国对比利时瓦隆大区投资促进的重点领域:运输和物流、生命科学和生物科学、与农业相关的工业、机械工程、航空航天

比利时瓦隆大区对中国投资促进的重点领域:化工业、机械工程、农副食品加工业

 

年度会晤

双方每年将举行会晤,回顾工作进展,讨论下阶段工作安排,以更好地增加中国和比利时瓦隆大区之间的双向投资。

 

本份备忘录于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与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于华                                     Bernard Hanin

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副局长       比利时瓦隆大区外贸和外国投资促进总署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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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洲副部长出席商务部投资促进局与比利时瓦隆大区外国投资者服务局《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    2006-10-3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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