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经贸新闻 商情发布 市场调研 比利时王国 卢森堡大公国 中比经贸合作 中卢经贸合作
商务促进 重要网站 贸易投资指南 比卢企业介绍
当前位置: 主页 >  贸易投资指南 >  正文

卢森堡银行协会
2006-10-31 10:22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几乎所有设在卢森堡的银行均归属一家专业组织管理,这就是卢森堡银行协会(ABBL)。《协会条例》第四条规定了银行协会所应承担的职责,同时阐明了协会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展协会成员的利益,并分析研究有关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协会应该尽其所能提升卢森堡金融中心的地位。

  职责

  近些年来,随着卢森堡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的日益强大,协会的活动也变得愈益广泛和多样。协会职责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 就银行税收、立法及规章制度问题阐明观点并提出建议。

* 磋商达成整个银行业的集体劳动合同。

* 指导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发展,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

* 调查有关金融行业基础设施(如通讯、安全、建筑等)发展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做出建议陈述。

* 组织多种活动提高海外对卢森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认可,如通过印发传单、播放音像制品或幻灯片、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及国际记者提供信息等方式。

* 开设培训课程满足银行的需求。尤其是组织连续的、多层次的、内容广泛的培训课程研讨会,适应多种人员需要。1991年所有的培训活动均由卢森堡银行培训学院(IFBL)组织。该组织由卢森堡银行协会设立。

组织结构

  卢森堡银行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每年一次的会员大会(General Assembly)。银行协会每年的预算决算及协会主席的选举均由会员大会批准同意。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管理着卢森堡银行协会的工作,任期两年。如果一家银行吸收的就业人数超过整个银行系统就业量的5%,该银行就可选出一名代表进入银行协会董事会。另外,董事会还要吸纳设立在卢森堡的大区银行的代表参加,如美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斯堪的纳维亚、瑞士及跨国公司银行的代表。董事会将其日常管理工作授权其执行委员会执行。

  董事会下设多个技术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为期均两年,其成员构成近似于董事会的成员构成。这些委员会有权利通过发布法令就其各自相关领域的问题表达意见或做出决定,如法规政策、税收、银行会计、商业交易、金融交易、资本市场、投资基金、稀有金属、安全、社会问题、组织及信息系统、审计、审慎控制及提升卢森堡金融中心地位等方面。

  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在行使其职责时依赖于银行协会常设秘书处所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该秘书处向委员会递交文件资料,向董事会呈递其观点和建议,同时贯彻执行董事会根据委员会的观点和建议所做出的决定。

  在卢森堡众多的经济及社会组织中,有时甚至是在更高的机构,比如经济与社会总署、卢森堡商务部,及卢森堡货币协会咨询委员会里,卢森堡银行协会都代表着卢森堡整个银行业的利益。

  卢森堡银行协会隶属欧盟银行联盟。该联盟的管理机构及技术委员会中均有卢森堡银行协会的代表参加。

  (摘自《国际商报》2006.09.01)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比利时卢森堡经商参处邮箱